黑龙江经济网讯(孙瑛 尹文慧 记者马朝林)海伦市人民法院以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,积极弘扬法治精神,主动参与平安校园建设,以加强校园法治建设,增强师生及校车运营者法制意识,为青少年保驾护航。
5月28下午,海伦市人民法院祥富法庭庭长李凤涛与法官助理孟伟东、书记员吴春慧到祥富镇中学以《校车运营过程中各方权利、义务、职责》为题,为全校师生及校车运营车主、驾驶人、随车照管人员上了一堂法制课。
课堂上,主讲人李凤涛以翔实的法律规定、生动的案例,讲解了什么是校车、以及校车运营中涉及的学校、车主、驾驶人、随车照管人员等的权利、义务和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。通过讲解,学校、学生、校车车主等责任意识更加明确,纷纷表示一定正确及时行使权利,履行好保障义务,确保运输过程严谨、科学、规范,保证青少年学生的乘车安全。
授课结束后,李凤涛等人又到校车上纠正了不系安全带、副驾驶座位乘坐学生等不正确做法。车主表示今后一定改正,严格遵守操作规范,营造安全运营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