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经济网讯(孙瑛 张纾 记者马朝林)“谢谢执行法官为老百姓办实事,帮助我们11名农民工兄弟要回血汗钱。”6月21日,一位农民工代表来到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了两面锦旗,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。
2015年,被执行人刘某在内蒙古承包农村线网改造工程,雇佣李某等11名农民工实施工程改造,并拖欠李某等11人工资6万余元至今,11名农民工因此款经多次索要未果诉至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。法院受理后,依法作出判决。判决生效后,被执行人刘某未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李某等11名农民工请求款项,申请执行人李某等11人向北林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刘某玩起了躲猫猫,恶意逃避执行。
北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孟红彪高度重视此执行案件,成立了专案组,制定了执行方案。“我们要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体现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,这笔钱是11名农民工的血汗钱,我们必须啃下这块硬骨头!”孟红彪的话掷地有声,专案组成员徐猛、高昕宇、东时伟也干劲倍增。专案组人员经过多方努力查到刘某有银行存款,并强制扣划,最终将这笔款项执行到位,11名农民工拿到工资款后脸上露出了笑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