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经济网讯(孙瑛 王显宁 记者马朝林)青冈县人民法院把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,开展一系列专题活动,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解决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索要地款起纠纷,诉前调解解难题。10月21日,青冈县人民法院祯祥法庭通过诉前调解解决了一起土地承包纠纷。
案情回顾:2016年1月1日,王某在王某辉处承包了19亩土地,承包期限为12年,土地承包费合计人民币103400元。
2020年的一天,王某辉的儿子找到王某要回了土地,但是并没有给王某退回剩余期限的土地承包费。王某辉的儿子将土地耕种,王某既没有了承包的土地,也没有要回剩余期限的承包费。因此,王某将王某辉和王某辉的儿子一起起诉到青冈县人民法院。
李国臣法官了解此案后,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联系。通过沟通,李国臣法官认为此案有调解的可能,因此,委托调解员申全进行调解。最终,通过调解,双方达成约定,王某辉当即退还给王某土地承包费15000元,双方再无纠纷。
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,既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问题,以相对缓和的方式,使双方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,又维护了双方乡邻之间的关系。
青冈县人民法院一直把为群众办实事放在工作首位,在工作中,干警们热心接待群众,积极为群众释法解疑,持续转变作风,获得了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。